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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呼和浩特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建设,近日,呼和浩特市司法局根据《呼和浩特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聘任管理办法》,在全市律师范围内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推荐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综合评审等环节,全市律师中共评选出21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永利律师入选。
郭永利律师曾从事法院审判工作多年,2003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郭律师善于从实践中发挥专业特长,专注刑事业务办理及研究,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与实务优势,解决多种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并经过多年的积累得到众多客户的广泛认可。
本次策略律师入选呼和浩特市司法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不仅是对律师执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策略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质量及专业素养的认可。策略律师始终坚持精进专业,并期待坚实履行入库专家工作职责,为当地政府与行政机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依托专业优势,为助力呼和浩特市民主法治建设贡献策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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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知名法律培训机构及讲师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获得胜诉。从一审、二审到顺利执行,本案历时三年,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二被告(张雷、北京英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在公开渠道向原告发布致歉声明赔礼道歉;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二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因二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原告向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于近期将涉案款项发还原告,并将本案判决主文登载于2023年12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一、案情介绍
原告孙凌志老师为某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教师,在业内享有盛名。其著有《新时期工程造价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解析》,该书为孙凌志老师十余年潜心学术研究成果。
被告一张雷是国内某建设工程领域知名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被告二北京英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知名法律培训机构。
2020年3月,被告二在其运营的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了由被告一主讲的涉案课程《建设工程律师必学的造价法律实务四十二讲(上)(下)》,配以涉案讲义。
原告发现涉案讲义使用了其图书中的大量案例,委托孙含会律师团队启动维权程序。
1、制定多条缜密取证保全路径,对诉前证据保全做到滴水不漏
接受委托后,孙含会律师团队迅速了解案情,梳理本案保全路径,联系公证处启动本案证据保全工作。
通过详细分析及研究,律师团队最终制定了多条取证保全路径:
第一,对涉案培训机构网站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工作,包括相关网站运营主体信息、会员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判赔数额有关的事实情况;
第二,使用有关主体的微信公众号,对侵权行为人的微信朋友圈所发布关于涉案课程宣传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进行了保全,并对相关微信公众号链接、公众号运营主体信息等内容进行操作保全;
第三,使用有关主体微信公众号,对侵权行为人所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内容进行保全。
完成初步证据保全后,律师团队接受原告委托,向二被告寄送律师函,希望通过和解谈判与侵权人形成对话。被告一自认侵权事实,但认为“只是案例的描述”。
后原告又经公证处现场公证,向被告二购买涉案课程,获得了完整版涉案课程及讲义。
以上行为均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完整保全,形成两份公证书。
2、启动诉讼,比对大量侵权内容,细化具体侵犯著作权行为,为权利人正名。
首先,律师团队对完整课程讲义及整本涉案图书进行比对,形成分析图表提交法院,便于核实侵权情况。本案中,涉案课程配套讲义中使用了大量原告著作《新时期工程造价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解析》中的原创案例,律师团队购买涉案图书后,对图书及案例进行详细比对,形成比对分析表格,该讲义共使用46个工程造价案例,与涉案图书中的案例内容基本一致,仅个别标点和词语略有不同。形成的比对表格一并提交法院作为证据,能够清晰呈现侵权事实,便于法院比对查阅对应案例编号及图书页码。
分别为:
关于共同侵权的认定。律师团队着重强调,关于涉案讲义传播、课程设计等内容,被告二作为专业性培训机构及培训活动的组织者,与讲师共同完成课程直播、将讲义上传至网络,并收取会费,应负有相应的审查义务;而被告二并未尽到审查义务,应当构成共同侵权。
关于公开致歉形式消除影响。律师团队在开庭以及代理意见中,多次强调,该涉案侵权行为系通过互联网方式公开实施的侵权行为,为消除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应当使用与侵权行为相对应的方式来致歉;并且,原告系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被告二所述私下致歉等完全不足以消除对原告造成的影响。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应当在被告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1、证据为王,环环相扣:强化启动诉讼前证据梳理及固定环节,考虑多条具有可行性的证据保全路径,通过公证、可信时间戳等途径完成证据收集、固化,为后续诉讼启动做好充分准备;对所固定证据进行梳理归纳,便于法院能够清晰核实相应的侵权行为及事实,从而迅速厘清责任承担方式、判赔数额计算等。
2、擘肌分理,细化权利:著作权侵权应按照所侵犯的具体权利承担不同的责任,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项下明确了十七种权利内容,针对侵犯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的责任承当方式有所不同。
委托人孙凌志老师及律师团队为本案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本案的一审、二审和执行阶段,经过双方共同努力,耗时三年多,最终取得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以及顺利执行的结果。
2023年12月,《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白皮书(1993-2023)》中明确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本案判决支持了赔偿权利人损失及合理支出的诉求,通过公开赔礼道歉、发布声明的方式惩戒了侵权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良影响。该判决有助于营造“不敢侵权、不能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知识产权领域的良性发展。
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涉互联网侵权系列纠纷案件,包括涉互联网名誉权侵权、著作权侵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案件并获得胜诉。团队曾代理一百余部文学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并全部获得胜诉,该系列判决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的“服务器”标准作出了完善,对平台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作出了首次认定。
孙含会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策略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含会律师曾任职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担任办公室主任兼总法律顾问,在互联网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孙律师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域名争议、公司治理、商事仲裁、不动产与酒店管理、企业合规和风险控制、文物保护、公益机构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刘畅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首批优秀撰稿人
代理多起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香港仲裁中心(HKIAC)、美国国家仲裁论坛(FORUM)等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案件。
业务领域:
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争议解决及诉讼,不正当竞争纠纷,文物保护,文化娱乐领域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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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的一起知名法律培训机构及讲师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获得胜诉。从一审、二审到顺利执行,本案历时三年,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二被告(张雷、北京英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在公开渠道向原告发布致歉声明赔礼道歉;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驳回二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因二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原告向北京互联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北京互联网法院于近期将涉案款项发还原告,并将本案判决主文登载于2023年12月12日《人民法院报》第六版。
一、案情介绍
原告孙凌志老师为某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教师,在业内享有盛名。其著有《新时期工程造价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解析》,该书为孙凌志老师十余年潜心学术研究成果。
被告一张雷是国内某建设工程领域知名律师事务所一名执业律师,被告二北京英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知名法律培训机构。
2020年3月,被告二在其运营的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了由被告一主讲的涉案课程《建设工程律师必学的造价法律实务四十二讲(上)(下)》,配以涉案讲义。
原告发现涉案讲义使用了其图书中的大量案例,委托孙含会律师团队启动维权程序。
1、制定多条缜密取证保全路径,对诉前证据保全做到滴水不漏
接受委托后,孙含会律师团队迅速了解案情,梳理本案保全路径,联系公证处启动本案证据保全工作。
通过详细分析及研究,律师团队最终制定了多条取证保全路径:
第一,对涉案培训机构网站内容进行了证据保全工作,包括相关网站运营主体信息、会员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判赔数额有关的事实情况;
第二,使用有关主体的微信公众号,对侵权行为人的微信朋友圈所发布关于涉案课程宣传微信公众号的内容进行了保全,并对相关微信公众号链接、公众号运营主体信息等内容进行操作保全;
第三,使用有关主体微信公众号,对侵权行为人所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内容进行保全。
完成初步证据保全后,律师团队接受原告委托,向二被告寄送律师函,希望通过和解谈判与侵权人形成对话。被告一自认侵权事实,但认为“只是案例的描述”。
后原告又经公证处现场公证,向被告二购买涉案课程,获得了完整版涉案课程及讲义。
以上行为均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完整保全,形成两份公证书。
2、启动诉讼,比对大量侵权内容,细化具体侵犯著作权行为,为权利人正名。
首先,律师团队对完整课程讲义及整本涉案图书进行比对,形成分析图表提交法院,便于核实侵权情况。本案中,涉案课程配套讲义中使用了大量原告著作《新时期工程造价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解析》中的原创案例,律师团队购买涉案图书后,对图书及案例进行详细比对,形成比对分析表格,该讲义共使用46个工程造价案例,与涉案图书中的案例内容基本一致,仅个别标点和词语略有不同。形成的比对表格一并提交法院作为证据,能够清晰呈现侵权事实,便于法院比对查阅对应案例编号及图书页码。
分别为:
关于共同侵权的认定。律师团队着重强调,关于涉案讲义传播、课程设计等内容,被告二作为专业性培训机构及培训活动的组织者,与讲师共同完成课程直播、将讲义上传至网络,并收取会费,应负有相应的审查义务;而被告二并未尽到审查义务,应当构成共同侵权。
关于公开致歉形式消除影响。律师团队在开庭以及代理意见中,多次强调,该涉案侵权行为系通过互联网方式公开实施的侵权行为,为消除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应当使用与侵权行为相对应的方式来致歉;并且,原告系相关建设工程领域知名专家学者,被告二所述私下致歉等完全不足以消除对原告造成的影响。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一应当在被告二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1、证据为王,环环相扣:强化启动诉讼前证据梳理及固定环节,考虑多条具有可行性的证据保全路径,通过公证、可信时间戳等途径完成证据收集、固化,为后续诉讼启动做好充分准备;对所固定证据进行梳理归纳,便于法院能够清晰核实相应的侵权行为及事实,从而迅速厘清责任承担方式、判赔数额计算等。
2、擘肌分理,细化权利:著作权侵权应按照所侵犯的具体权利承担不同的责任,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项下明确了十七种权利内容,针对侵犯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的责任承当方式有所不同。
委托人孙凌志老师及律师团队为本案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本案的一审、二审和执行阶段,经过双方共同努力,耗时三年多,最终取得一审胜诉、二审维持原判以及顺利执行的结果。
2023年12月,《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白皮书(1993-2023)》中明确指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本案判决支持了赔偿权利人损失及合理支出的诉求,通过公开赔礼道歉、发布声明的方式惩戒了侵权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侵权行为给权利人带来的不良影响。该判决有助于营造“不敢侵权、不能侵权、不愿侵权”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知识产权领域的良性发展。
孙含会律师团队代理了大量涉互联网侵权系列纠纷案件,包括涉互联网名誉权侵权、著作权侵权、商标、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案件并获得胜诉。团队曾代理一百余部文学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系列案件,并全部获得胜诉,该系列判决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认定的“服务器”标准作出了完善,对平台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作出了首次认定。
孙含会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策略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策略(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孙含会律师曾任职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担任办公室主任兼总法律顾问,在互联网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孙律师在互联网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域名争议、公司治理、商事仲裁、不动产与酒店管理、企业合规和风险控制、文物保护、公益机构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刘畅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首批优秀撰稿人
代理多起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ADNDRC)、香港仲裁中心(HKIAC)、美国国家仲裁论坛(FORUM)等国际域名争议解决案件。
业务领域:
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计算机网络域名权属、侵权纠纷争议解决及诉讼,不正当竞争纠纷,文物保护,文化娱乐领域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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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郭永利、李海娜刑事业务团队接连收到两份准许检察机关撤诉的刑事裁定书,团队代理的两起指控犯罪案件经过近一年的诉讼程序,均获无罪结果。2023年策略呼和浩特分所刑事团队终圆满收官!
案件一,被指控危险驾驶罪。当事人驾车回家途中被查,呼气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血检酒精含量为180ml/100ml。检察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提起公诉。
郭永利律师团队通过研究分析指控证据,发现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程序存在严重违法的事实,检验报告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使用。一审法院未采纳辩护意见,作出有罪判决;二审郭律师团队接受委托继续代理,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后,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随后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案件二,检察机关指控某法院法官犯非法拘禁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某法院执行法官被指控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被执行人实施连续拘留,时间长达135天,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4条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团队从对《民诉解释》第184条的理解与适用、对审判人员履职行为错案认定及追责程序等方面展开辩护。本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决定撤回起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为两起案件做无罪辩护的成功,是律师专业知识过硬和坚持不懈的结果,也是司法机关尊重事实、尊重法律、不回避问题的体现,更是切实践行习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郭永利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主任
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职业经历:
郭永利律师,曾在某人民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历任审判员、庭长等职务。
凭借在过往审判工作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刑事专业法律知识,发挥专业特长,专注于刑事业务研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的辩护。在所办理的多起较有影响的刑事案件中,判决无罪、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缓刑案件占据相当大比例。凭借工作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深厚、办案思路清晰,赢得了委托人的广泛赞誉,也得到了律师同行的认可。
现兼任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呼和浩特市仲裁委仲裁员,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电视台法治节目嘉宾律师等。
李海娜律师简介
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执业经历:
李海娜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业务、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通过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日渐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在委托人中备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