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举办实务培训沙龙,本次活动邀请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楠律师分享“网络侮辱、诽谤罪边界探讨”,同时邀请江苏省委党校梁三利教授莅临策略南京办公室作为点评嘉宾。
根据《刑法》规定,侮辱、诽谤犯罪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之外,属于自诉案件。2009年修正后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规定》确认:利用互联网侮辱或诽谤他人的,依照刑法追责。于2013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是现行关于网络诽谤最主要的规范,其中对“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等方面都做了细致规定。
胡楠律师基于现有法律规定,以及“江歌母亲诉谭某侮辱、诽谤案”“某明星被侮辱诽谤案”等近几年的数起知名实务案件,对此类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司法裁判要点进行分析讲解。
站在受害者角度,如果遇到网络侮辱与诽谤,想要及时维权,则面临匿名水军查证难、取证困难、诉讼成本较高等诸多难点。胡律师建议,可以从刑事自诉与公诉、治安管理处罚、民事起诉等多渠道入手,寻求合适的突破口。
谈及未来立法趋势和执法方向,胡律师认为,法规会进一步细化,对于不同网络平台的审核责任会加大,网络实名化是基本趋势,对不同主体责任的认定也将会更加明晰。
技术探讨之余,胡楠律师和点评嘉宾梁三利教授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分享了律师代理复杂刑事案件的思路和操作方法。除了法规研究、类案检索等传统操作之外,还包括团队组建与协调、法律规则与当下数字技术配合等内容。本场沙龙内容颇有启发性,引发了参会律师热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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